环评报告,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,是新建、扩建、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。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、土壤的监测,对项目所用原材料、可能产生的废弃物、项目的环保设施的设计的评价,从而评估项目建成对环境的影响。
(生态环境部已经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要求。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修改〈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〉等七部法律的决定》(人民共和国令第二十四号)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,对《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作出修改,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。)
根据《环评法》第17条和《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》第8条规定: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建设项目概况;
(二)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;
(三)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、预测和评估;
(四)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、经济论证;
(五)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;
(六)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;
(七)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。